現正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作細則性審議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律草案,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認為該制度的設立是有必要性的,目的是以法制化建設的方式規範主要官員離任後的利益迴避和促使吸納有志之士、人才加入政府擔任主要官員。
馬有禮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現行公職制度對非公務員出身擔任主要官員的人士,並沒有一個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與公務員出身晉升成為主要官員相比,存在著退休保障差異,故法案就前後兩者在退休保障方面,分別以一次性的離任補償,其金額相當於離職當日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十四,再乘以就職日至終止職務日擔任有關官職的月數。這差異主要體現在政府嘗試加大力度,吸引非公職人士加入政府擔任主要官員,似不應存在不平等待遇。
馬有禮認為,現時澳門經濟繁榮、社會穩定,本澳不少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相比現時主要官員的薪酬並不一定會比下去,政府如何吸引這些商界精英擔任主要官員,必須在現行制度上給予完善,以及加強具競爭力的薪酬。中總對該法律草案表示支持的,期望法案起到應有作用,吸納本澳精英擔任主要官員,為廣大居民服務,為澳門長治久安、繁榮穩定起著更積極和更堅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