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作出裁決,駁回「學社前進」、「新澳門進步協會」、「民主昌澳門」三個參選組別的上訴,維持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拒絕接納其參選名單的決定。全國政協常委、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表示堅決支持與尊重法院裁決,認為終審法院的裁決結果確認了選管會決定的合法性,維護了立法會選舉的嚴肅性和規範性,有效確保即將到來的立法會選舉順利進行。
馬有禮強調,「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絕不是一句口號,更不是簡單簽署及提交了有關擁護及效忠的相關聲明,就可以認定滿足了選舉法所要求的擁護及效忠的要求。選管會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賦予的權力,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並依法拒絕接納無被選資格的參選組別名單,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依據法律和事實,駁回因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而被裁定無被選資格的有關組別上訴,維持選管會決定,裁決結果彰顯法治原則,維護了憲法和基本法權威,有利於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使「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有效落實,為確保澳門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