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蔬菜批發商商會、澳門鮮果批發商會來訪中總提出的意見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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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年02月07日

澳門蔬菜批發商商會、澳門鮮果批發商會來訪

提出的意見和訴求

20130207

 

澳門蔬菜批發商商會、澳門鮮果批發商會向本會反映青洲批發市場搬遷的意見和訴求,包括:

一、  搬遷時間表。隨著粵澳兩地交往不斷深化,廣珠城軌正式通車,本澳與珠海口岸日益繁忙,通關壓力不斷增大,粵澳新通道是積極解決通關壓力的新舉措,粵澳雙方現正積極有序地開展前期籌建工作。兩個商會對有關搬遷都希望得到明確的搬遷時間表,以配合經營者的搬遷安排。

二、 搬遷問題應與特區政府那一個部門進行洽談。據悉,兩個商會就與政府那一個部門進行溝通表示不清楚,民署在數月前亦與兩個商會進行會議,但至今仍沒有新的情況,兩個商會對此十分焦急,也不太清楚現時搬遷情況和進度。

三、 搬遷帶來的補償問題。回歸前蔬菜批發商和部分鮮果批發商在無條件的情況下,自願放棄原有的經營模式,過程中業界付出不少資源和經營成本,搬到現時青洲批發市場經營。

由於青洲批發市場的批給土地年期為廿五年,業界不惜付出更多的經營成本,是為了更好和安穩的經營環境,但現在青洲批發市場只運作了十三年,便要作出搬遷安排,業界均感徬徨,並冀特區政府給予適當的搬遷補償費。

四、 果商檢疫制度之不同。回歸前,蔬菜批發商和部分鮮果批發商搬到青洲批發市場經營,尚有部分鮮果批發商至今仍在當年的生果街繼續經營,新批發市場投入後,上述鮮果批發商會否遷入?

至今搬入批發市場經營的果商,按照民署既定的檢疫制度進行檢驗,但當年沒有搬入批發市場經營的果商,卻能以零售模式,不需要有任何檢疫制度進行檢驗。

對果商而言,雙重標準令業界困惑;對市民而言,食安機制是否合理公平?

五、 新批發市場大樓的設計方案。去年,民署聯同工務局向業界介紹新批發市場大樓的設計方案,經介紹後,業界均感愕然,對新批發市場大樓的設計方案表示不能接受,原因包括:

1. 市場的設計樓層過多,每天多輛果菜批發專用的大型車輛(約八噸)在大樓內上上落落,新批發市場大樓結構能否承受得了?車輛排出廢氣造成的污染,又是否符合法律標準?

2. 新批發市場大樓佔地面積較青洲批發市場少,向高空發展彌補不足並擴大了經營者的面積,但是,批發商有其特定經營特點,在地下經營的批發商生意較好,地下和一樓比較已有天壤之別,更遑論二樓、三樓…。為此,向高空發展是好意,但卻令批發商走上“高處不勝寒”的經營困局。

六、 新批發市場周邊交通配套等問題。現時跨工區在物流配送方面,已有一定數量的大型車輛在該區域進出,倘新批發市場落成後,必定會增加該區整體交通的承載負荷,在這方面,有關當局如何考量新批發市場周邊交通配套和設計?